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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物公設分開計價 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明年五月上路
熱門訊息   2009-11-02 13:11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內政部於10月22日通過修改預售屋契約的相關規定,自99年5月1日起,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分別列明主建物、附屬建物(陽台、雨遮)及共有部分(樓梯、走廊)面積及售價。修正後的版本明確規定,只要房屋面積有誤差,就要「互相找補」,也就是若房屋實際面積比契約明訂面積減少,建商必須退錢給消費者;反之,消費者要再付錢給建商。

預售屋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公設面積分開計價後是否會對預售市場產生影響?有巢氏房屋表示,預售屋建坪分開計價的政策原意是要解決近年來新建案公設分配認定不一及虛灌面積的問題,但此政策實施後對預售屋銷售上並不會產生太大衝擊,因為建商無論採取何種方式定價,最後還是會回歸到以總價計算來處理。

因為消費者對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該如何判斷其價值並無概念,且每一建案塑造價值及規劃建材差異頗大,故建物及公設的計價標準並不容易被認定,短期也較難訂定出一套標準的訂價模式;因此,在政府仍無統一訂價標準下,建商及民眾對預售屋建物及公設的價格認定標準將會有一段時間的摩合期,預售屋價值仍會回歸到市場訂價機制及未來行情認定。